各職能部門、各項目部:
因工作需要,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,經天創公司黨支部研究并上報集團公司審批通過,現對天創公司作息時間作如下調整:
上午: 8:30 —— 12:00
下午: 14:30 —— 17:30
新作息時間自2013年4月22日(星期一)起正式實行。
根據調整后的上班作息時間,并結合公司規范化管理要求,經公司支部研究,特作出以下規定:
1、自新作息時間執行之日起,公司將采取“部門自查、辦公室抽查”的方式對行管人員的出勤情況進行嚴抓細管:即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人員的出勤給假情況進行嚴格、認真記錄,并按公司相關規定對遲到、早退或曠工人員進行相應處罰;公司行政部將不定期對各部門每日出勤給假情況進行抽查,并認真做好監督工作,如遇部門負責人因事外出或請假,需提前將此情況告知辦公室負責人,并指派本部門其他人員對部門出勤情況進行記錄。在抽查中,如發現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出勤情況未進行如實記錄,或未按規定給予相應處罰,則部門負責人將連帶受罰。
2、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人員每日的出勤情況進行嚴格記錄,并于每天下班前將本部門出勤情況報至行政辦公室,行政辦公室將對各部門每日遲到早退情況在電子顯示屏及天創公司OA上予以通告。
3、嚴禁在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。(包括在上班時間用早餐或外出早餐)
根據天創公司《員工手冊》中“出勤、給假規定”第三條“遲到、早退及曠工”的規定,對遲到、早退及曠工人員相關處罰如下:
1、遲到、早退超過5分鐘以上者,每次罰款30元;
2、一次遲到超過15分鐘者視為曠工半天,扣除當月崗位責任獎50元;
3、每月遲到、早退達3次者,視為曠工一天,罰款100元;
4、曠工達2天以上者,扣除一季度崗位責任獎150元;3天以上者扣除半年崗位責任獎300元;5天以上者扣除全年崗位責任獎600元。
5、經常曠工屢教不改者,一年連續超過15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者,公司予以除名。
6、工作時間擅離職守,一律視曠工論處。
望各部門人員嚴以自律,自覺遵守調整后的工作作息時間制度及其他各項管理制度,塑造公司積極向上的良好形象,把我公司管理推向新的臺階。
武漢天創市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
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